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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N",司法救助再行动
2021-08-02 09:37: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家住灌云县南岗镇的丁某有一个不幸的家庭。与其生活在一起的老婆、一儿两女均系先天性智力一级残疾患者,一家四口全依靠丁某照顾。

  然而更为不幸的是,今年6月22日,已是耄耋之年的丁某在与村邻的纠纷中,被对方用砖头击打致死,留下生活不能自理的一家老小,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

  案件移送到灌云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发现一家四口缺乏正常表达和交流能力,一家人的生存都成了问题,目前,其所在的村委会和其三婶在临时照看这个不幸的家庭。该院依托年初建立的司法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确认其一家均为低保户,针对其家实际情况,该院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向县民政局等单位发送“社会救助建议函”,主动救助“沉默的一家”。

  7月30日,该院检察长陈长春带着申请到的6万元司法救助金,与民政、司法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来到被救助人所在镇村,召开了司法救助圆桌会议。

  为保证司法救助金有效监管和合理使用,该院分别与被救助人、南岗镇民政办以及所在村委会签订四方协议,协议规定:6万元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镇政府民政办每月发放1000元,用于被救助人基本生活开支,检察机关和镇政府负责监管司法救助金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这个家庭,大家都要帮起来!”圆桌会议上,陈长春表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法与情相结合,积极联合镇村及相关职能部门,利用“1+20+N”多元化救助模式,对这个特殊家庭进行最大范围救助。

  在陈长春的主持下,南岗镇、民政、司法等相关人员与检察官们进行了座谈,大家对检察机关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积极向社会传递司法温度的做法表示肯定。同时,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如何帮助、安顿这个特殊家庭,提出很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南岗镇党委书记浦汉春表示:将持续做好对这个特殊家庭的关心和关爱,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政策落地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这个家庭稳定度过难关。

  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与村委会对接,依法确定监护人,在刑事、民事等方面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目前,我们已在县福利中心名下在建一公办收容机构,专门集中收容、照料失能、失智人群,有望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到时,这一家四口可以入住进去。”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当日下午,该院还为6名司法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

  编辑: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