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灌云县检察院案管部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和案管业务“两手抓、两不误”。
案管大厅作为检察机关对外案件受理、对内分流的窗口,防范疫情的任务艰巨,案管干警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前来案管大厅办理业务的人员,要求其在法警值班处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合适并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案管大厅,案件管理大厅由保洁员对案管办公区域实行每日2次全面消毒,全力斩断一切病毒传播途径。
为保障案管各项业务不因疫情而受到影响,案管部门及时发布《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的通告》,并公布电话、微信等多种联系方式,为业务办理人员提供多种渠道,确保案件顺利流转和及时办理。同时,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减少受案人员接触人员的范围和次数,要求送案单位将案卷材料、涉案物证等在移送前作消毒处理并重点提示注意规范制作电子卷宗。对本院检察官在办的案件,案管部门加强案件流程监控,防止出现超期、遗漏重要文书或案件未及时公开等情况,坚决做到流程监管不松懈。
自疫情防控以来,案管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23件46人,制作电子卷宗40卷。接收律师电话咨询6次,接待律师异地阅卷2次,坚持程序性信息每日导出,共计导出26条信息,接收案件程序性信息电话查询8次,案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