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灌云县检察院以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环境污染问题整治为抓手,开展环保整治“蓝色先锋”行动,重点监督破坏水体、空气等方面犯罪,充分运用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努力促进全县生态环境向好发展。
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该院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组织民事、行政、刑检等部门干警进园区、进企业、进固废处理厂,督促环保等监管部门聘请专家组全面排查园区内化工企业,详细查明标注每个企业的危化品种类、数量、存放方式,分门别类研究制定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跟进化工集中区环保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