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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帮助残疾村民“迈步”走出阴霾
2020-05-13 09:09:00  来源: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徐云刚 潘安莉

  

  5月12日下午,家住灌云县东王集镇黄杨村的仲大娘躺在床上,环视家徒四壁和因车祸截肢的左腿,倍感沮丧。忽然,门外传来的寒暄声引起了她的注意,随后,她看到熟悉的检察官李春桂领着一群人,推着轮椅走了进来。

  进来的是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长春和县残联理事长黄华仁带领的一班人。他们带来了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以及轮椅、坐便器、腋拐等残疾人辅助器具。接下来,与县残联领导一起赶来的连云港市残联辅具中心工作人员将为仲大娘左腿进行石膏取型,为下一步的制作安装假肢做准备。

  在检察官的搀扶下,仲大娘坐上轮椅被推到了门外,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在2019年10月9日的一场车祸中,53岁的仲大娘被孙某驾驶的货车撞成重伤,进行了左膝关节截肢手术,先后花去治疗费用近7万元,而负事故全部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却分文未赔。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为了更加准确的掌握实际情况,该院办案检察官李春桂经实地走访查看,发现仲大娘生活不能自理,要完全依靠丈夫照顾,这让以种田维持生计的仲大娘俩口子举步维艰,不久又赶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家庭收入减少支出骤增,一下子让仲大娘一家陷入了困境。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该院决定依职权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积极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仅五个工作日,2万元司法救助金便通过县委政法委的审批。

  为切实维护仲大娘权益、改善其家庭经济状况, 该院依据与县民政、残联、红十字会、扶贫办等多家单位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以及《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联合救助机制,在申请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积极联系协调县残联,及时为仲大娘办理残疾证,配备轮椅等残疾辅具,落实相关救助福利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对仲大娘的家庭进行“一户一设计”无障碍改造,修建轮椅坡道、安装室内外扶手等,还将为仲大娘安装近3万元的德国奥托博克气压膝关节,并进行康复训练,切实解决环境造成的‘困’,同时,还将提供一些技能培训,联系村里安排就近就业,解决其‘贫’的问题。”黄华仁表示。

  “如果我能正常走路,就不用老头子照顾了,只要我们都能干活,家里的情况就可以好起来。”听了黄华仁的介绍,朴实的仲大娘对生活充满了信心。

  近年来,该院建立保障因案致贫残疾人脱贫联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救急难、托底线部门职能作用,对于被司法救助的残疾人优先予以帮扶和照顾,为救助对象提供多元精准帮扶,先后对20名残疾人展开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开展包括减免医疗费用、提供红十字会临时救助金、减免学杂费、解决低保待遇等内容的综合救助,有效助力当地精准脱贫攻坚等工作。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案,尽最大努力帮助你们解决实际困难。”该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董启波最后表示。

  编辑:侍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