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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2024-03-27 10:09: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1日在灌云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树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县委“工业立县、产业强县”主攻战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省级以上荣誉表彰13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等转发11件次、市检察院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8件次,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8件。

  一、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以诉源治理推动更高水平县域社会治理

  我们统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安定,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91人、提起公诉825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2人,公诉的港口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白力群职务犯罪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探索建立黑恶犯罪组织经常实施的“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一起恶势力团伙严重扰乱交通执法秩序的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力求除恶务尽、治本清源。依法对一起袭警案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建议量处实刑获法院判决支持,彰显司法权威不容挑衅、阻碍执法必遭严惩。

  有力惩治电信网络犯罪。深入推进“断卡”等打击防范电信网络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惩治为犯罪分子提供电话卡、银行卡或提现转账等行为,公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136人。公诉一起洗钱达2亿余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18名被告人被判刑。公诉一起国家移民管理局督办的组织38名偷渡人员偷越国(边)境、专门从事电信诈骗活动案,组织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不让电信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

  聚力推进诉源治理。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构建治罪和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司法体系,认罪认罚适用率92%,不捕率18%、不诉率21%,促使889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过。以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融入治理格局。今年3月,县委常委会在全市率先明确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10月又进一步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有效增强检察监督刚性。持续紧盯、跟进检察建议落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件,回复采纳率100%,有力促进类案、共性问题解决。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访”的情怀化解涉检信访,受理的128件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联合县司法局会签“检·和”调解工作办法,调解结案数同比增长130%。对一起不服十年前检察机关认定故意损毁财物、但情节显著轻微而不起诉的刑事申诉案,通过实地查勘、释法说理、公开听证,促成申诉人解开心结成功息诉,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二、坚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职责使命,以法治力量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灌云新实践

  我们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中心工作、战略任务中思考、谋划、推动,为保障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发展环境。

  围绕任务部署精准护航。紧跟县委“六大出新”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六大护航行动”,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公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7人,以法治力量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公诉一起10名被告人买卖外币、赚取汇率差价的非法经营案,有力维护国家货币安全。对朱某等人盗采7万余吨海砂案提起公诉,筑牢蓝色海洋检察保护屏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典型案例。公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事故罪3人,派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兜牢安全生产底线。

  围绕企业需求精心服务。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实行涉企案件受理时检察长首问制,并全程跟踪案件办理,向涉案企业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10份,对3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力促可以合规、能发展壮大的涉案企业依法搞经营、促发展。依法在10日内对一企业及其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企业负责人得以按期出境参加国际展会,并与5家外国公司达成合作意向,获最高检肯定。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实质性化解涉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争议7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立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围绕创新发展精细施策。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与公安等六家单位会签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严惩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犯罪,办理的朱某等15人侵犯知识产权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妥善处理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创新关系,联合县市场监管、司法等单位,开展“检润创新、益企同行”知识产权宣传,提醒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同时,守牢法律底线。

  三、坚持把为民谋利作为出发点落脚点,以高质量的检察产品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

  我们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产品,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聚焦群众安全守护民生福祉。深化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公诉一起走私1000余吨“牛下水”冷冻制品案,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部分药店未标明“消”字号产品非药品字样、与“准”字号药品混放等问题,会同县卫健委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药店下架产品20余批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获评全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支持起诉等方式保障特殊群体利益,成功帮助20名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老年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守牢群众的“钱袋子”。

  携手守护未来打造坚实护盾。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不手软,依法提起公诉68人。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实行分级处遇,不起诉知错悔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36人,对屡教仍犯、性质恶劣的29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中心,获评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成为青少年崇法学法的“网红”打卡地、法治“加油站”。“青苹果”护苗工作站获评全市“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

  置顶群众诉求全力纾困解忧。坚持应救尽救,共救助因案致困70人65.6万元,1件司法救助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优秀案例。联合市检察院跨省救助一名山东籍刑事被害人,灌云的人文关怀、检察温情使其全家倍受感动。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劳模联盟—司法救助工作室”,借助劳模力量破解司法救助对象就业创业难题。司法救助“红枫桥”获评全市检察机关融党建工作优秀案例,受邀在全省检察机关培训班上介绍经验。

  强化联动协作致敬最可爱的人。联合县人武部会签《关于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军检协作备忘录》,明确涉军案件优先办理等军检协作措施。严惩侵犯军人权益犯罪,依法对诈骗现役军人的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受害的退役军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2万元,并协同乡村振兴、民政等单位持续跟踪回访,帮助被害人家庭落实医疗等扶持政策待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救助退役军人及军人军属典型案例。

  四、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展现法律监督作为

  我们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刑事检察稳步推进。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170件次,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127件次。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针对一危险驾驶案缺少认定被告人酒后驾车证据问题,通过自行补充侦查,确定关键证人,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实验还原案件经过,成功让“零口供”被告人当庭认罪,并结合案件办理制定《非现场抓获类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会同公安机关强化证据收集、统一办案标准。

  刑事执行检察规范开展。加强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年初针对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基层看守所投监服刑面临新问题,以检察信息向上反映,获最高检重视专门开展调研,帮助公安机关有效解决已决犯收监执行难题。在全市率先开展涉案财物侦查措施专项监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联合县司法、人社、工商联,推动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获评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发力。全面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全流程监督,监督一起股东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虚假民事诉讼案,帮助企业挽损700余万元。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给行政检察工作提供强力支持,行政检察监督数同比上升37.5%。与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将32件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联合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单位,出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创新性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

  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3件。在全市率先联合县人大、县政协会签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已将23件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督促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市场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建立“网格+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发挥15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提报线索148个,立案39件。针对盗采海砂替代河砂、用于工程建设易引发公共安全隐患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入选全市海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数字检察走在前列。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依托政务网、检察工作网等,形成3网融合、9家单位信息共建共享的数字检察格局。“府检协同”特殊群体司法救助模型获评最高检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入选江苏智慧法治创新案例。利用公车管理信息平台保障检务规范化,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模型获评全市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创意奖。

  五、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自我革命精神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我们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断筑牢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品格。

  政治立检淬炼政治忠诚。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党组检视整改问题5个。通过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化融党建品牌建设,扎实开展“五化五有五优”机关党建示范单位创建,9个党支部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院党性教育中心被授予全市政法系统首批政治忠诚教育馆。学思践悟习近平文化思想,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传播检察好声音,最高检、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刊发作品11篇次,10万+阅读量作品2个。

  墩苗壮骨提升队伍素能。坚持院领导亲历性办案放样子、做示范,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93%。坚持有为者有位鲜明导向,打破论资排辈等“隐形台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中层正副职7人、部门之间交流22人次。健全系统育才机制,组织干警到高校培训90人次,选派到省、市检察院跟班学习锻炼6人次,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名干警获全省业务标兵、优秀办案能手称号,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氛围日趋浓厚。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5篇论文在法学知名期刊发表或省级以上获奖。检察信息工作连续两年居全省基层院直报点前三。实施“检爱暖心工程”,干警归属感不断增强。

  从严治检锻造过硬品格。坚持干事和干净并重,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等机制5项,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连续五年在“新年第一会”上签订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沟通会商机制。抓好检察人员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问题整改倒逼司法规范。持续、更严、更加自觉地落实好“三个规定”,全院记录、报告重大事项87件。开展落实上级部署“红蓝黄”挂旗式督查,干警担当精神、工作作风持续提升优化。

  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庄严承诺。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其中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通过我院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县政协到我院专题视察调研。全面梳理、整改落实审议报告、意见建议129条,参与办理议案、提案24项。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116人次,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评查73场次。举行检察开放日16次,640名群众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感受灌云检察的努力和担当。公开案件信息1771条,让检察权持续在阳光下运行。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先后到我院调研,对灌云检察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给予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这些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届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服务大局的举措针对性不强,有影响力的检察服务产品较少;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短板,结合办案促进社会治理的成果不多;三是干警学习钻研氛围不够浓厚、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业务素能提升任重道远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灌云经济社会发展承压“突围·突破·突变”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坚持把抓落实作为检察工作重心,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实干、实绩、实效,为奋力夺取中国式现代化灌云新实践的更大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记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紧贴“主导明确、重抓临港”决策,持续开展“六大护航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危害临港发展犯罪,推动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风险隐患,为石化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战略布局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紧盯“龙头引领、稳扎稳打,建链强链、夯实支撑”部署,勇担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推出更多保护企业权益的检察服务便利化、优质化举措,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防范风险。紧跟“统筹城乡、守牢底线”任务,紧紧扭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这个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

  二是牢记司法为民履职宗旨,以更实举措守护高品质民生。密切关注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规范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等检察为民实事,聚焦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依法支持起诉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守护好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模式,以检察履职的司法保护推动形成“六大保护”合力。

  三是牢记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以更高质效做好高水平监督。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理念,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等单位衔接配合,共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全面落实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作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具体工作要求,准确适用范围、标准和程序。持续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赋能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四是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以更严标准淬炼高素质队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以人才兴检为支撑,激励检察人才勇挑担子、干出样子,实现人才发展和检察事业“双向奔赴”。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实内部监管,严格正风肃纪,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坚持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做好检察工作,不断拓展监督渠道,提升监督质效。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开启新实践。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为“强富美高”新灌云现代化建设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诉源治理】P2 指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数量或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

  【“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P2 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九类案件”时,应对案件、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相关警情进行检索、查证、审查、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断卡”专项行动】P2 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专项行动。

  【轻罪治理司法体系】P2 指依法对轻微犯罪实施预防、打击、惩处、教育等综合性机制。

  【检·和调解】P3 指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检·和”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在刑事和解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刑事和解的适用情形、具体流程,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促进和谐稳定。

  【六大护航行动】P3 指服务保障项目推进提速出新“法治护航”工程、服务保障园区载体转型出新“驻点服务”工程、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出新“助企扬帆”工程、服务保障城市建设改造出新“蓝色卫士”工程、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融合出新“红枫助农”工程、服务保障社会治理统筹出新“检察赋能”工程。

  【“府检协同”特殊群体司法救助模型】P8 指通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区域困难群体信息数据池,有效解决数据源的问题;依托区域困难群体信息数据池,构建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实现快速锁定救助对象、精准测算救助金额,并同步开展社会救助、分类帮扶以及后续的综合救助等工作。

  【“三个规定”】P9 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红蓝黄”挂旗式监督】P9 指每月督查“七个一”(即一个争先创优目标、一个服务大局项目、一个特色创新品牌、一项典型案事例打造方案、一个专项监督活动、一个岗位练兵计划、一份亮眼的贡献度清单)工作进展情况,以赋“红蓝黄”旗的形式公示。

  【支持起诉】P11 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王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