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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2022-05-27 09:23: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3日在灌云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冯树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倾情帮助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双先”表彰“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等荣誉。

  一、围绕中心工作,展现为大局服务的检察贡献

  服务重大决策实施。主动投身全县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坚决做到县委有部署、检察有行动,出台服务保障“工业立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等文件11份。紧扣“临港兴则灌云兴”,参与“净港”百日行动,办理以举报相威胁敲诈勒索企业钱财、非法处置企业财产等危害临港产业发展的刑事犯罪4件28人。推进检察官进社区进网格,全员全程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发挥检察职能保障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系列文件,严惩危害企业发展犯罪27件61人,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等依法不捕、不诉13人,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获采纳32人,最大程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推动撤销久侦不结等案件4件,让企业摆脱诉讼负累。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场,零距离倾听企业法治需求,不断增强检察服务的针对性、精准度。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强化“两法衔接”,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45件178人,提起公益诉讼17件,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起诉非法猎杀1.2万余只黄鼬等危害野生动物犯罪18件90人,保护生物多样性。办理刘祥等9人非法收购、销售中华蟾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创新生态修复方式,协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成生态修复基地,增殖放流中华蟾蜍近10万只,被省自然资源厅评为“最美生态修复案例”。携手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检察长+“河湖长”“断面长”“点位长”的“1+3”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共促湖净河清。

  二、服务保障民生,传递为人民司法的检察情怀

  持续保民安护民利。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办理了“巴西疫区牛肉”案、公安部督办的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4件153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用心用情办理合同诈骗农户216万斤粮食案,制售假化肥致7000多亩小麦受损案,制售1600余万元伪劣油烟机、燃气灶案等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针对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户外健身器材老化、窨井盖缺失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6份,推动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116处。

  持续解民忧纾民困。在县委政法委领导和有关单位支持下,推动形成“1+20+N”多元救助格局,发放救助金145.8万元,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司法救助“灌云经验”被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推广。打造全省首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平台,汇集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等信息13万余条,实现精准救助。携手县农商行首创“司法救助贷”,助力解决因案致贫者自主创业贷款难题,做法获最高检推介。办理茆某凤等人司法救助案,茆某凤因车祸受重伤,其丈夫儿子均患有重症,被告人无力赔偿,我们及时报请市检察院联合救助13万元,并主动帮助办理了低保等手续,既救燃眉之急,又解长久之忧,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49件,帮助农民工追索“血汗钱”251万元。

  持续护成长佑未来。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14人。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61人、不诉107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回归社会,2人考入大学。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38名干警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建成“青苹果”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云享“e”检线上平台,实现法治教育线上线下全覆盖。疫情防控期间,协调教育、电信部门,为困境儿童提供手机及流量,促进线上学习“一个都不能少”,被央视《守护明天》报道。办理全市首例支持“事实孤儿”申请宣告母亲失踪案,让两兄妹依规享受政府救助,被省检察院评为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的典型案例。

  三、融入社会治理,彰显推动长治久安的检察担当

  重拳扫黑除恶推动长效常治。坚决打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运用“检察长专讯”等办案机制,以雷霆之势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来了一次稳准狠的“大扫除”,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8件63人、犯罪团伙案件1件5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纠正漏捕8人、漏诉25人,确保在检察环节“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开展自然资源、建设工程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发检察建议11份,推动行业正本清源。院第一检察部被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

  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起诉邪教类犯罪2件2人,分析该类案件新特点、新趋势,形成的研判报告,得到上级领导重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办理公安部督办的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3件24人,省安委办挂牌督办的赣榆“4.21”爆燃案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0件14人。全力投入疫情防控,起诉制售假口罩等涉疫犯罪5件5人。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办理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32件89人。参与“断卡”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9件75人。

  加强监检协作凝聚反腐合力。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转隶任务。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积极作用,与县监委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机制,共提前介入监委调查29件,决定逮捕28件29人,提起公诉48件63人,追回赃款351万元,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起诉殡仪馆系列腐败案5件7人,建议并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管理。

  立足司法办案织密治理防线。将心比心、感同身受对待群众信访,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连续3年获评县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结合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5份,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23项,一篇分析研判报告获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等法律宣讲活动92场。联合省人大代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云”直播,获最高检转发。“1+3工作体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项目获评市“七五”普法工作项目创新奖。

  四、强化法律监督,凸显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作为

  不断优化刑事检察工作。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依法开展 “刑事拘留未提捕未移诉监督”等4个专项活动,共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249件,6件案件先后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发出书面监督意见获采纳141件。开展未收监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收监执行32人,严防“纸面服刑”。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执行财产刑73人次600余万元。

  努力强化民行检察工作。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23件,对审查认为裁判正确、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引导服判息诉。开展虚假诉讼领域专项监督,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5件。对6件买卖合同领域“假官司”开展调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判决支持,避免造成第三人损失70余万元。开展民事违法代理行为专项监督,针对伪造基层法律工作者证件、违规代理案件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9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切实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后,获得多方强力支持。县委将公益诉讼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县政府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并审议报告,县“两办”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更好履行公益保护职能营造良好环境。我们发挥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线索举报平台作用,汇聚公益民生观察员力量,形成立体式工作格局。2021年公益诉讼办案量较制度确定之初增长88.5%。提起全市首例跨区划行政公益诉讼,推动拆除占用公共绿地违法建筑748.2平方米。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在全市率先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英烈保护圆桌会议,推动20名散葬烈士集中安葬。

  稳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全面落实改革部署,顺利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改革任务,思想理念、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全面重塑。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刑事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认罪认罚适用率9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科学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指标体系,促进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精细化办案,实现司法资源投入与办案效果最佳配比。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9次,合力共促司法公正。

  五、打造过硬队伍,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检察本色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丰富“1935党建强基示范工程”内涵,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及县委“四诚四真”主题教育,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促进”。2021年3月,县委和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为我院党性教育中心揭牌,激励我院用好教育载体,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融党建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会议上作交流发言,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红色故事宣讲二等奖。院团总支获评省“五四红旗团总支”、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着力提升履职素能。组建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刑事速裁等专业化办案团队5个,推动简案快办、类案专办、繁案精办。突出实战导向,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224次,获市级以上表彰186项。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提拔使用年轻干部36人次。加大典型案事例培育,办理的蒋某童司法救助案、大伊山石棺墓公益诉讼案等3件案件,先后获评全市“执法司法十大典型案例”,5件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或精品案例。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沟通会商机制。持续严管厚爱,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 “三个规定”,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86件。高标准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问题148个,建章立制31项,被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估为“优秀”。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健全规章制度18项,有力提升司法办案、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

  五年来,我们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运行,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检察工作报告8次,17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叠加式”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份,推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更深更实。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65次,主动上门走访350余人次,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9件次。配合司法行政部门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7人,邀请监督、评议案件85件,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构建良性互动的亲清检律关系,召开检律座谈会6次,听取建议改进工作。举办新闻发布会10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是为了继续走好前行的路。五年来的检察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第一,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也是最大优势。我们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县委决策部署实实在在融入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动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19次;县委主要领导对检察工作批示10次,指明检察工作努力方向,为检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我院连续4年荣获县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第一等次。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我们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一切检察工作的第一标准,扎实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和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司法救助工作被县委政法委列为2021年“政法十件实事”之一,“1+10+1”多元救助机制获评全市“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连心桥”群众工作室获评全市政法系统“首批随岗学习培训基地”“第六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第三,必须坚定不移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我们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依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民事检察、控告申诉、公益诉讼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市检察机关前列,荣获全市“先进检察院”3次、“嘉奖检察院”1次。第四,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队伍强则事业兴。我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抓班子、带队伍,整治顽瘴痼疾,确保队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我院被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4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检察院”。

  各位代表,五年来,灌云检察与时俱进、砥砺奋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及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灌云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短板:一是服务高质发展的贡献度不够高、本领还不够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法律监督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有待提升,检察办案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仍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解决。

  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灌云检察立足新起点、迈向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举措深耕主责主业,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通过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伟大建党精神,持续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实在在贯彻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党组部署要求,做到思想对标、行动对表、步调一致、令行禁止,通过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紧贴中心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一个确保、四个主攻、五个新提升”重点任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灌云建设,为重大项目、产业集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力开展公益诉讼,促进城市更新出彩、村庄环境跃升,守护绿水青山美丽家园。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产权综合保护等工作。发挥司法救助品牌效应,持续促进乡村振兴。参与临港化工区集中整治、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促进环保安全。立足办案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促进县域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三是厚植为民情怀,能动司法守护民生福祉。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四是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捍卫司法公正公信。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有效,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推进规范化建设,守好司法办案质量生命线。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从严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和改进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努力打造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铁军。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以严的标准抓培训练兵,让学习钻研蔚然成风,让岗位练兵形成热潮,不断提升队伍素能。强化检察人员考核,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通过科学管理,不断提升检察生产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风好正是扬帆时,不待扬鞭自奋蹄。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担当实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谱写灌云检察高质发展新篇章,为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幸福新灌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涉企“挂案”专项清理】(P2)2020年10月,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对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人员作为犯罪嫌疑人,涉嫌部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长期滞留在刑事诉讼环节的刑事案件进行的专项清理工作。

  【“1+20+N”多元救助格局】(P3)2021年3月,我院在“1+10+1”多元救助机制基础上,向县委政法委请示,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全县政法机关及20家相关职能部门,升级打造的多元救助体系。

  【司法救助贷】(P3)是指我院联合县农商行,针对有“发展意愿、发展潜质、资金需求、还款来源”的司法救助对象,量身定制“15万元以下、3年以内、利率最低”的扶持贷款产品,为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司法救助对象创造资金条件,鼓励其自主创业及生产经营。

  【支持起诉】(P3)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断卡”专项行动】(P5)是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专项行动。

  【1+3工作体系】(P5)指我院以一个综合办案平台和青苹果法治乐园、青苹果法治公园、青苹果法治在线为核心内容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旨在促进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规范化建设和犯罪预防社会化体系构建。

  【捕诉一体】(P5)是指将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两种职能同时赋予检察机关同一部门行使的办案机制,以实现公诉对侦查监督和证据指引工作的前移,使侦查能更好地为提起公诉作准备。

  【纸面服刑】(P5)是指刑事判决已生效,没有被实际收监执行等情形。

  【确定刑量刑采纳率】(P6)是指法院采纳的检察机关确定刑量刑建议人数占起诉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人数的百分比。

  【“案-件比”】(P7)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体系。直接反映检察机关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案”是指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数和扣除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审查起诉案件数之和。“件”是指检察机关围绕一个“案”开展的16种节点性业务活动,包括不捕复议、不捕复核、退回补充侦查、不服法院裁判刑事申诉等。

  【1935党建强基示范工程】(P7)在原135党建示范品牌基础上,拓展建设1个时代精神园、9个规范化党支部活动室、3个党员先锋示范岗、5个党务综合服务平台,为支部和党员学习有场所、研讨有论坛、活动有阵地、教育有载体提供保障。

  【“叠加式”监督】(P8)2021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对县检察院工作“试行‘叠加式’监督,推进公正司法”创新实践方案》,对我院履行法律监督工作进行监督,以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创新举措。

  【“1+10+1”多元救助机制】(P9)2017年,我院与县民政等10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与县扶贫办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促进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衔接的多元救助机制。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P11)2021年,最高检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