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进入
一、县委县政府领导来院视察检查工作的。
二、上级院及本市兄弟检察院来院的。
三、外省市检察院来院学习交流、要求协助办理案件的。
四、本县各部委办局领导来院协调工作的。
五、外来人员来院开会的。
六、人民监督员来院监督案件的。
七、组织人事部门来院考察干部人事的。
八、公安、法院来院协调案件的。
九、送机要信件的。
十、凡要求采访或拍照的,需经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西门进入
一、群众来院信访、举报、申诉的。
二、群众来院民事案件申诉的。
三、外单位来院进行犯罪档案查询的。
四、公安、法院来院送卷的。
五、犯罪嫌疑人到公诉谈话的。
六、外来人员到院里办私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