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灌云:司法救助暖人心促稳定
2020-12-24 12:01: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徐云刚 董启波

  “孙子终于可以入土为安了,重孙女姗姗(化名)以后生活也有了保障……” 12月23 日,孙老汉致电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长春,哽咽地说道。

  年仅5岁的姗姗出生于一个命途多舛的家庭。姗姗的父亲孙某田幼年丧父,母亲改嫁后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为建档立卡低保户。在姗姗满月后,其母便外出打工几乎未尽抚养义务,2019年8月18日,孙某田被犯罪嫌疑人杨某用刀捅伤致死,留下孤苦伶仃的姗姗与曾祖父、曾祖母相依为命。杨某被判处死刑后,由于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被害人曾祖父母无人赡养,子女无钱上学,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

  案件移送灌云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通过对当地的镇村干部、村邻走访调查,了解困难家庭的生活状况,决定对姗姗及其曾祖父、曾祖母开展司法救助,并以深化司法救助机制为切入点,就地化解矛盾,多渠道地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温情。

  该院就姗姗等3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以及救助金额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人参加。经听证,听证代表一致认为姗姗等3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今年7月7日,市县两级院检察官带着申请到的首笔3万元司法救助金前往姗姗家,同去的还有灌云县妇联、扶贫办、四队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他们也专门给姗姗送去了扶贫慰问金、学习用品等物品。

  考虑到其曾祖父母年事较大,姗姗心智尚未成熟,没有能力管理好司法救助金,为保证司法救助金有效监管和合理使用,两级院分别与被救助人、四队镇民政办以及所在村委会签订四方协议,协议规定:司法救助金暂由四队镇民政办保管,专款专用,每年向姗姗发放一万元,用于其学习和生活,直至其18岁,确保姗姗能有学上、上好学、能成才。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及所在村委会共同对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同时,该院积极牵头召开联合救助圆桌会议,市县两级检察院、灌云县妇联、扶贫办、四队镇党委政府就落实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共商对策,按照“1+10+1”多元联合救助模式,明确各方帮扶职责和措施。此后,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民政部门及时为三名被救助人办理了低保待遇,县妇联组织心理咨询专家对姗姗进行了心理疏导,教育部门免除了姗姗幼儿园费用,所在乡镇及扶贫部门为其家庭解决了2000元临时救助金,并为孙老汉提供了每月600余元的乡村道路保洁公益性岗位。

  近日,陈长春在回访姗姗时,得知孙老汉因丧葬费用较高,被害人的遗体还存放在殡仪馆没有火化。陈长春立即协调民政部门和四队镇,免除了被害人遗体存放、火化、墓地等所有丧葬费用5.5万元。

  编辑: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