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灌云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对焦精准扶贫,创建联合救助模式,强化纪检监察监督,提升了司法救助成效。
创建“1+10+1”救助模式,实现精准司法救助。与该县民政等10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并与扶贫办会签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形成“1+10+1”联合救助机制。2016年以来,该院共救助贫困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99人117.1万元。
出台分类量化标准,破解 “同案不同助”难题。出台《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明确司法救助案件5大类型,结合近3年救助金平均发放金额,确定救助金基准系数且适时浮动。如该院成功办理的全市首例支持事实孤儿起诉案中,根据上述细则为2名事实孤儿争取到国家孤儿福利,被省检察院评为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强化全方位监督理念,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健全内控外防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全程监督,确保救助公开、透明。建立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快的“四快”工作模式,实现受理申请到提请救助7日内完成,10日内发放到位,定期开展适时回访。2016年以来,带案下访72件,精准识别被救助对象7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