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提及学习对一名党员干部的重要性,引用经典,告诫党员干部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振聋发聩。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更要做到“腹有诗书气自华”,才能更好的做好检察工作。
检察人员的工作特点,就是要面对各种复杂案件,各种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工作中,只有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乐趣,一种本能的工作方式,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不断进步,才能在检察办案中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我觉得,学习是多方位的,不仅仅是向书本学,还要向工作实践去学,向同事学,向同行学,必要的时候要跨部门学习,这样,才不致于闭门造车,要切实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所学即所用,将学到的知识更好的服务人民才是学习的根本目的。这样,才能深刻理解为什么学、怎么学的问题。
学习是戒骄戒躁的过程,以人为镜,以人民为中心,不断自我分析,自我求进,见善则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到心中真正装着人民,事事为人民着想,真正做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
检察工作是一把利刃,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让刀刃更加锋利,运刀也才能更加灵活,通过学习,真正做到“腹有诗书气自华”,真正做到检察工作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