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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大常委会撑腰检察履职
2019-10-16 09:15:00  来源:灌云县检察院  作者:徐云刚

  近日,灌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检察机关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并全票通过,这是继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侦查监督工作之后,对该县检察监督工作的再次肯定。

  “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检察长陈长春作完报告后表示:“近几年,我们不断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先后就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还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并认真落实执法检查报告的要求。”

  为真正地促进法律监督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的若干规定》的决议,针对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直接监督对象,如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决议要求被监督者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并认真落实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无故拒不落实回复的,经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调查核实后,可启动询问或质询程序。对于事关民生民利等重大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在收到检察建议备案后,适时组织检查、视察,有力地强化了检察建议的监督权威和落实质效。

  在人大常委会的强力推动下,大大增加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力度,法律监督由“软”变“硬”。随着决议的出台和实施,实现了权力机关依法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的司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推动了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发出检察建议书83份,收到回复83份 。今年3月,该院向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出保护国家重点文物检察建议,受到了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整改措施并回复了3300余字的回复函,入选江苏省检察院2019年第一期《代表性检察建议书及相关回复选登》,相关工作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据悉,为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力及相关工作落实力度,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范围、方式、程序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在法律范围内充分保障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并首次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对外发布相关情况。为此,县委和县政府还联合下发了《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推进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序衔接。其中,向环保局发出的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案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十大精品案件、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有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力挺,该院各项工作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名列前茅,先后办理各类刑事诉讼监督案件134件,其中3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办理了全市首例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司法救助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扶贫攻坚战推进会上被重点推介,该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双先”表彰先进集体。

  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