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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故事】灌云检察:综合施救护佑受害人圆梦大学
2019-07-24 08:24: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徐云刚 董启波

  2019年7月23日,灌云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王芳接到女孩小周电话:“阿姨,我被湖南工学院录取了,谢谢您!……”王芳眼含热泪笑着,这一天,距离小周的母亲去世整一年。

  小周会时常想起那段痛苦的时光,不过,现在已经从痛苦中走了出来。

  正如她写给检察长陈长春的信中那样:“一间简陋的房屋,一家5口的栖身之所,一场车祸,夺去全家生活的希望,因检察官的到来而点燃沉寂的心灵……”从信中,陈长春分明感受到一个悲情故事和一颗被司法救助呵护的倔强的心灵。

  2018年7月18日,这一天对于正在上高二的女孩小周和两个妹妹来说,可能是她们一生中最痛苦的一天。当天早上七点,母亲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与78岁的李某逆向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不幸身亡。

  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民事损失部分分文未赔。小周一家5口挤住在当地供销社提供的低矮破旧的两间宿舍里,为培养三姐妹成才,父母同时打着几份工。看着佝偻着身躯、仿佛苍老了许多的父亲,渴望读取大学、改写命运的三姐妹面临辍学窘境。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检察长陈长春听取汇报后,要求控申部门依职权主动提起司法救助,综合运用经济救助、社会救助、心理援助等方式,对三姐妹进行多元帮扶。

  该院立即启动了未成年人救助“绿色通道”。当天下午,院党组成员董启波和控申部门负责人王芳赶到被害人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看着身着孝服恸泣的三姐妹,已为人母的王芳忍不住悄悄地擦拭着眼角,“谁谓英雄不洒泪,人情儿女最关怀”,被触动心灵最柔软之处的王芳仅用3个工作日,便为三姐妹申请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

  3万元司法救助金只能起应急之用,三姐妹以后学习生活怎么办?该院依据与民政、教育等十部门及县扶贫办建立的“1+10+1”联合救助机制,向当地的政府、教育部门分别发出检察建议,检察长陈长春亲自出面协调,得到了相关单位的积极响应,民政部门为其家庭送去临时救助款,并协调小周父亲打工的私立学校为其增长了工资;学校减免了姐妹三人的学杂费、食宿等费用,还成立帮扶小组,对已经读高三的小周进行重点关注。针对案件给三名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创伤,该院未检部门安排心理专家进行心理疏导,并发动全体干警捐款4000余元帮助三姐妹。同时,联系爱心企业家进行结对帮扶,直至三姐妹大学毕业。

  三姐妹的学习生活一直牵挂着王芳的心,她把三姐妹当成自己的女儿一样,经常购买牛奶、学习用品送给三姐妹,还在春节前为三姐妹每人买了一身新羽绒服;备战高考期间,为了不打扰小周,王芳将牛奶、学习用品交由班主任转交。

  通过政府、学校和社会的众筹众力,因案件饱受创伤的三姐妹逐渐变得坚强起来,成绩也从案发时的急剧下降得到稳步提升。

  “县检察院对受害未成年人进行综合保护,充分展示了我县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和司法担当。”县长朱兴波作出批示。

  据悉,自最高检出台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意见以来,该院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构建“1+10+1”多元救助机制,先后救助未成年刑事被害人22人27.8万元。

  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