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对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以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我院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确保案件质量,强化诉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创优争先”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检察院的工作,全面履行我院职责,严格依法、规范办案,整体推进谋发展,规范创新争先进。
第二部分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格单独公开,详细表格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94.7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87.25万元,减少13.16%。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94.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894.7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94.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25万元,减少2.33%。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了法警人员的执勤津贴及加班补的一次性补贴发放。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减少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99.0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32万元,增长80.99%。主要原因是本年办案区改造,部分工程款未付。
(二)支出预算总计1894.7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共安全(类)支出1614.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75.81万元,减少14.59%。主要原因是无纳入非税管理预算收入项目的相关支出。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度预算收入合理安排资金支出。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51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33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及新招录公务员后相应人员费用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84.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57 万元,减少20.42%。主要原因是无纳入非税管理预算收入项目的相关支出。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894.7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4.71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894.7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10.64万元,占79.73%;
项目支出384.08万元,占20.27%;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4.7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7.25万元,减少13.16%。主要原因是无纳入非税管理预算收入及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89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7.25万元,减少13.16%。主要原因是无纳入非税管理预算收入项目的支出。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74.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84万元,增加17.91%。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及新公务员招录,人员经费及相关补贴增加。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3.6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调整科目代码,编改行政运行。
3.检察(款)其他检察(项)支出2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1万元,增加142.42%。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成年预防犯罪、认罪认罚制度执行经费的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22.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72万元,减少14.45%。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用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2.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8万元,增长6.72 %。主要原因是新招公务员及工资基数等调高。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2 万元,增长6.18 %。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以及工资基数等调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10.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23.3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8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94.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7.25万元,减少13.16%。主要原因是无纳入非税管理预算收入项目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10.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23.3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8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0%;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
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从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用中的会议费进行列支。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8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4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后办公费用等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共4 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84.07 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R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1894.71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