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是检察机关联系困难群众的“连心桥”。但是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基层检察机关存在着救助金额过少、救助标准不一、审批时间过长、救助形式单一等“四大短板”,影响了司法救助成效。特别是“同案不同助”“同案不同价”的情况,不仅影响司法救助效果,而且可能导致当事人对司法救助负面猜想臆断,甚至引发对司法救助公平公正性的不满,损害司法公信力。
那么,“四大短板”的形成原因是什么?
如何补齐工作短板?
“同案不同助”难题如何破解?
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标准如何构建和操作?
今天,我们就听一听灌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的网络微课:《基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一起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