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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高压线外念紧箍咒 灌云检察建议上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弦
2019-07-11 14:14: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徐云刚 吴军营

  今年4月,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办理一起夫妻俩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2018年6月,杨某与老婆刘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大胆”经营烟花爆竹,从湖南浏阳购卖了15万元爆竹,运至其家中的仓库囤积,准备春节前大赚一笔,于2018年10月被公安机关查获。

  烟花炮竹系危险物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均需取得相关资质,在对国家专营专卖商品进行销售时,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进行销售。

  该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先后向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突出督察整改、违法查处、隐患整治“三个从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以行政执法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监管巡查与执法检查,进行逐店逐点拉网式隐患大排查,确保整改零延误,先后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9起,查封扣押烟花爆竹2万余件;并以“换证核查”为契机,于6月份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业主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即使现场核查条件符合也坚决不予核发新证。下一步,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将加强常态化监管,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编辑:侍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