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接受市文明办考核组实地考察
2017-09-01 17:59:00  来源:  作者:灌检宣

   8月31日下午连云港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处处长李猛一行,到灌云县检察院实地考察“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灌云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灌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陈守波等陪同考察。

 

  考察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院主楼办公环境、道德讲堂、干警活动室、院史陈列室、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为民公园以及干警食堂等场所,查阅了我院2015年以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材料档案,听取了陈长春检察长关于该院文明创建的理念思路、平台载体、硬件设施、精神风貌以及业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通过深入细致地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后,考察组对该院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我院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融入到执法办案、队伍管理、办公环境改善等各个环作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干警思想统一,精神饱满,创建氛围浓厚,创建工作富有鲜明的检察文化特色。考核组同时希望我院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抓手,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灌云县检察院在市、县文明办和上级院的精心指导下,把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作为强素能、创品牌、树形象、促公信一号工程,精心规范,潜心打造。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司法办案、队伍管理及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丰硕成果。该院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最美家庭”“省文明单位”“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省廉政文化示范点”等多项荣誉。 

    

  编辑: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