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灌云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圆桌会议在灌云县检察院召开,会上,灌云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领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该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联动机制正式启动。
灌云县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有20余种省级保护动物,还有多种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三有动物,也是冬春季大批西亚候鸟迁徙过境的重要栖息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采取网捕、下套、枪杀、下毒等手段猎捕野生动物,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为贯彻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态安全,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灌云县检察院主动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召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圆桌会议。
《意见》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和分工,建立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加强公益诉讼等六项制度,对加强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予以规定。《意见》指出,各单位要加强配合协作,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商网站开展常态化、拉网式、突击性检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017年以来,灌云县检察院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办案方式,依法保护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规交易,全方位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检察职能“组合拳”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彰显成效。该院共办理涉及猎捕、收购、贩卖、运输中华野生蟾蜍类案件12件34人,涉案野生中华蟾蜍145万余只,对9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名被告人通过增殖放流、劳役代偿等方式,履行生态损害修复责任。
下一步,各部门表示将细化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正确依法履职,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强对农(集)贸市场、餐饮、食品加工等重点场所及野生动物生活、繁衍区域检查,做到管理全覆盖、无死角;加强“以案释法”,营造野生动物全面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