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月17日,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长春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对一起认罪认罚危险驾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院长李勇强担任审判长。这是我县“法检”两院首例刑事远程庭审案件。
针对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灌云县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办案工作中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案件办理既严格依法,又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该院主动加强与县法院对接,充分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在视频庭审室内,公诉人佩戴口罩,通过视频连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证据、事实等相关问题开展讯问,发表公诉意见,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整个庭审活动未受到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的影响,短短20分钟就审理完毕,达到了预期的庭审效果。
“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的运用,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为检察干警的身体健康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保障。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参与庭审活动,实现防疫、办案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