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云,中共党员,2000年毕业于东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考入灌云县人民法院,曾在民二庭、板浦法庭、立案庭工作。2011年调入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曾在公诉科、民行科工作,现任民事检察科科长。
张莉云具有丰富的民商事审判经验,较强的检察诉讼监督能力。其办理的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案先后被评为连云港市十佳检察建议、江苏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十大精品案件、全国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上取得显著成绩,其本人先后获得江苏省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并于2016年被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嘉奖。张莉云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敢于创新、积极进取。作为科室负责人,她带领民行科干警以创新驱动拓展民行检察职能,各项诉讼监督工作齐头并进。民行科连续三年在全市民行条线业务考核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2013年民行科被市政法部门评为“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张莉云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关爱弱势群体、服务社会。她带领民行干警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看望抗战老兵,看望留守儿童,捐赠书籍及生活用品,多次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2016年民行科被省团委授予“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