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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年来协同追缴国家级珍贵文物161件
2024-11-19 09:30: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管莹 通讯员张志远 蔡崇)“这是一组我们追查赃物时发现的汉画像石,经鉴定属国家一级文物。我们从这里打开缺口,破获了外省的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这是两个跽坐陶俑,是西汉早期的文物,经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日前,记者在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了解到,2021年以来,徐州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打击文物犯罪专项工作力度,共办理徐州及周边地区盗掘古墓葬类犯罪案件30件68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协同追缴汉代玉面罩、玉璜、汉画像石等各类国家级珍贵文物161件。

  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饶本东以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的薛某某等人盗掘古墓葬案为例,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检警合力追缴文物的办案故事。

  2021年,薛某某牵头盗掘了一座西汉王族墓穴,被公安机关查获。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检举揭发犯罪线索,随后将线索通报公安机关。检警双方依托协作平台,梳理了文物犯罪前科人员,通过大数据碰撞对比,查明了19年前发生的一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盗积案,持续深挖后又发现尚某某等12人的另一文物犯罪团伙。

  “通过上述案件,共追缴国家级珍贵文物31件、一般文物278件。”徐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琦介绍。

  “文物犯罪类案件具有圈子化、专业化、隐蔽性的特点。”徐州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梁晓勇告诉记者,“我们充分利用这一特点,顺藤摸瓜,彻查关系网,打掉上下游文物犯罪产业链,全流程追缴文物,最大程度避免文物损失。”

  编辑:王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