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董晓峰 步丰雷)近日,河南省淇县检察院开展督促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一企业负责人表示:“之前为图省事儿,风险告知管理比较随意,操作流程也不够规范,现在已经按要求整改到位了。”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2024年6月,淇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发现,辖区少数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中,存在未设置有效隔离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合理、应急设备配备不全、操作流程不规范等安全生产隐患,遂进行立案调查。
“有限空间容易导致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发生,盲目施救可能会导致伤亡更大。”淇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副主任杨东奎说。
检察官调查发现,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上,应急管理、城管、住建等多部门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情况。为此,2024年8月,淇县检察院通过圆桌会议、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厘清了各部门职责,确定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整改,城管、住建部门负责相关监督整改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应急管理部门动员辖区企业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排查,向企业告知在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醒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该县应急管理部门共组织开展相关培训40余次,辖区130余家企业共更新安全警示标志500余处,重新安装隔离防护设施200余处。
为进一步推动公共安全社会治理,2024年10月,淇县检察院与应急管理、城管、住建等部门建立了“联动协作—线索研判—公益诉讼”事前预防型公共安全治理办案模式,健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加强信息畅通共享,密切工作协同,汇聚协调治理合力,促进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常治长效。
据淇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栋军介绍,该院还有针对性地聘请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或加入专家咨询库和“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通过与辖区内重点企业加强联系沟通,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助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