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罗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再次盗窃后被行政拘留,由此牵出了其十年前犯下的两桩入户盗窃案。
近日,经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撤销原缓刑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赔偿被害人9658元。
十年前,罗某在前往亲戚家的路上,见路边两农户家中无人便心生贪念,爬墙、翻窗入户后,将金饰、电脑、相机等贵重物品盗走。盗窃后,罗某自认为“天衣无缝”,没想到在现场留下了指纹。
2022年,罗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2024年初,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罗某再次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并采集了指纹。很快,通过指纹库自动比对,罗某的指纹关联到了十年前的那两起盗窃案。经鉴定,罗某正是入户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迅速将罗某通知到案,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的犯罪事实。
5月1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请批准逮捕罗某。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由于罗某多次犯罪,十年前的盗窃犯罪仍处于追诉期内,应当予以追究,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因盗窃被行政处罚,具有社会危险性,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7月2日,点军区检察院依法对罗某提起公诉。
(周茉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