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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人脸识别系统保密性升级
2024-11-14 16:17: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曹颖频 李敏 通讯员任海杉)“现在进出小区刷脸时不再显示个人信息了,物业也对收集的信息进行了加密处理,让大家安心不少,门禁真正成了‘便利门’和‘安全门’。”日前,四川省武胜县某小区居民向前来回访的武胜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今年3月,武胜县检察院收到县政协委员肖俊发来的小区人脸识别系统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线索后,该院遂开展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检察官发现问题的根源是部分小区物业在建设人脸识别系统时,对相关技术规范了解不透,对信息泄露风险认识不足;有的物业甚至不知道有这些要求,存在随意设置的情况。

  今年6月,武胜县检察院聚焦“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县政协委员,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代表,居民代表和小区物业代表共同商议小区人脸识别系统的整改解决办法。

  听证会上,参会代表围绕住宅小区使用人脸信息识别系统的必要性、个人信息管理是否存在泄露风险、相关行政部门如何监管以及物业如何科学整改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门禁作为小区的第一道安全门,收集业主的部分个人信息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应当对收集到的信息采取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终端设备不得显示业主姓名、照片等信息,所存储的硬件设备也不得接入互联网。”具有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知识的县政协委员卢宏给出建议。

  “之前不知道门禁系统建设要求这么高,以为一台电脑加一台终端设备就可以解决,采购设备时也没有咨询这方面要求,忽略了背后的风险隐患,我们愿意按照要求认真整改,让业主住得舒心住得放心。”某公司物业经理坦诚地说。

  最终,听证人员一致认为,针对居民小区人脸识别系统运行管理不规范,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协同履职,切实推进整改。

  今年7月,武胜县检察院分别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县公安局督促所涉居民小区物业等管理方,对人脸识别系统收集、保管、显示的业主信息进行规范,采取去标识化的安全技术措施;建议县住建局联合县公安局对已建成小区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收,将老旧小区人脸识别系统统一接入公安机关小区管理系统。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会商,联合制定《居民小区人脸识别系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销号整改。针对人脸识别等智能安防设施监管方面存在的衔接不畅、监管脱节等问题,该县出台了《武胜县智能安防设施联合监管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完善智能安防设施常态化运行长效管理机制。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向22个小区管理方发出整改通知书,更换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人脸识别设施22套,完成1.5万余条物业自行保存的居民个人信息的去标识化处理;对24个小区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收,完成160个居民小区人脸识别终端设备显示的规范化设置。

  编辑:王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