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张嬛嬛 任昆明)“您放心,我今后一定从正规渠道进购农药。”近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官对销售伪劣产品案开展回访时,涉案农资店负责人秦某说道。
2017年,秦某取得有效期五年的农药经营许可证。2019年至2021年间,秦某通过网络渠道以低价购入5种农药出售。2022年8月,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制假售假团伙案时,根据物流信息锁定秦某。据调查,截至被查获时,秦某销售不合格农药金额为19150元,尚未销售的不合格农药价值11650元。
2023年9月,公安机关以秦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长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秦某的销售金额合计不足5万元,未达到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同年12月,长阳县检察院在组织公开听证后,对秦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该院同步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秦某作出行政处罚。今年4月28日,该局对秦某作出没收剩余不合格农药、没收违法所得19150元、罚款30800元,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秦某真诚悔过,目前已缴齐罚款。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县农业农村局、当地乡镇政府作为该县农药监管的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自2017年对秦某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后,到2022年案发,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未对秦某经营农药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查。今年3月,该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上述两家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联合各乡镇政府,对全县农资店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处农资违法经营行为7起;督促全县205家农资经营门店使用农资管家App建立健全经营台账,保证可追溯;在全县11个乡镇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机制,设立1个县级中转点、2个乡镇集中中转点,截至目前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10吨。同时,该局进一步完善限制使用农药(含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推行农药经营“处方制”,加强农药残留抽检检测,保障上市农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