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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劳动者专“暑”权益
2024-05-15 10:03: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粟龙羿 沈春会 陈立丹)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推出了高温津贴。但是,这一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也出现了问题。近日,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总工会、人社局工作人员到辖区某工地就一起督促落实高温津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建筑工人们表示,去年他们都拿到了高温津贴,“相信马上又可以领到今年的了。”

  册亨县位于贵州西南部,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平均气温33℃以上。2021年、2022年的6月至9月,该县气温达35℃以上的有58天,最高气温41.4℃,户外劳动者中暑情形频发。

  2023年5月,册亨县检察院收到线索,称有的用人单位未落实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该院立即展开调查,随机对50名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进行问卷调查。“他们均未拿过高温津贴,还有人根本不清楚这一政策。”承办检察官说。

  2023年7月,册亨县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该县总工会代表及部分用人单位代表参加。听证员一致认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在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听证会结束后,册亨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落实高温津贴政策。2023年9月初,册亨县人社局回函称已开展专项排查,督促用人单位向482名高温天气作业者发放当年6月至8月高温津贴约24万元。

  编辑:王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