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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验+普法教育”新模式助推平安建设
2020-12-08 09:21:00  来源:检察日报

  2019年以来,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以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为抓手,探索建立“点验+普法教育”社区矫正新模式(即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点名、检查、核对,并开展普法教育)。该机制实施以来,桐柏县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大幅减少,罪犯又犯罪案件逐年下降,同时监外执行罪犯的遵法守法现象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县内刑事案件发案率连年下降,群众对综合治理满意度达到96.5%,该院连续多年被市、县委评为综治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营造“两个氛围”,构建社矫监督新模式

  一是向上汇报,营造外部支持氛围。该院多次向县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阐述该制度的来源、意义和效用。2019年3月,该县人大专门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出台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为开展社区矫正、建立监督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凝聚合力,形成内部联动氛围。该院从每一起案件的社区调查开始,抽调骨干参加,共同倾力于社区矫正。同时积极与法院、公安、司法、乡镇政府及基层社区(村)多部门沟通,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社区矫正的法治合力。2019年以来,该院共与公安、法院、乡镇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5次,共商社区矫正工作,解决了监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12个。三是达成共识,形成有效机制。2019年4月,该县检察院联合司法局下发了《桐柏县检察院、桐柏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和教育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点验全覆盖,同时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对社区矫正对象辅以有计划的全员法治教育,通过“点验+普法教育”保证所有解矫对象成为输入社会的合格“法治产品”。

  完善“三项措施”,确保机制顺利运行

  一是编订实用教材。为对矫正对象在点验的同时强化法治教育,该院除选定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政策外,还选取了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并在法治教育实施过程中,不断充实完善相关新的法律知识。比如该院办理岳某危险驾驶案时,犯罪嫌疑人岳某在讯问过程中问道:“骑两轮摩托车也是醉驾吗?”对此,办案检察官对其耐心讲解,随后该院又及时完善补充了“机动车”“赌博”等基本概念和新修改的法规,不断丰富教材内容。二是组建高素质教员队伍。为使“点验+普法教育”新模式常态化,该院抽调检察骨干、司法局专家等法律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组成普法教育队伍,在组织点验时,穿插开展社区普法。今年4月,该院又聘请2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加入教员队伍。2019年以来,该院共开展点验80多次,开展法治培训80次,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三是灵活适用点验方法。在每次点验前随机抽取点验的基层司法所,利用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到司法所点验的时间,分发教材,开始法治教育。该方式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大大减少了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发生。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表示:“‘点验+普法教育’模式大大减少了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了社会风气好转。”

  做好“三个区分”,修复各类社会关系

  一是区分地域,确定不同普法重点。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因区域不同、风俗和心理差异较大的实情,把桐柏县各乡镇区分为工矿区、城镇区、平原区、深山区等四个区域。针对不同区域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律教育。比如对城镇区域在点验的同时加强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对工矿区在点验的同时侧重矿产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法等教育。2019年以来,共分类开展法律教育32次,受教人数1100人(次);二是区分考察期限,制定不同“菜单”。针对社区矫正期限差别较大的情况,区分不同考察期限进行矫正。譬如针对考验期限三年以上的对象,除常规教育外,有计划地对其进行所犯罪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以促其深刻悔改,修复被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2018年底被判缓刑而入矫的罪犯张某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打伤,该院通过针对性教育,促使张某痛改前非,并通过劳动所得赔偿对方,恢复了和睦的邻里关系。三是区分矫正对象,做足未成年人“功课”。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该院在入矫初期进行一次约谈,全面了解在矫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犯罪事实、犯罪后心态,对其作出整体判断,提出合理矫正建议,确定普法内容。对在校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确保学生在不脱管、漏管的情况下,正常接受学习教育,由班主任在完全保密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法治帮教。对不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则由司法所进行单独的法治教育,检察机关的点验也单独进行。2019年10月,该院对有未成年矫正人员在册的5个司法所进行了全面检察,针对发现的问题,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并提请县委政法委召开联席会,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检察建议。截至目前,共对6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点验17次,普法17次,提升了在矫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编辑: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