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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进行时 社矫对象的野生动物保护课
2022-05-25 16:10: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的法治教育,让我知道黄鼠狼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今后保证做到不猎杀、不交易、不食用、不破坏其生存环境。”5月20日,灌云县下车镇某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体广场,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对检察官表示,他现在在家开了个超市,生意还算红火。

  据当地村民介绍,逮黄鼠狼在该村有数十年的历史,主要原因是黄鼠狼会偷吃村民家养的鸡。到了2016年,村里经常广播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大家知道了黄鼠狼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但是还有少数人仍然四处猎捕黄鼠狼,如王某等同村11人使用猎夹捕获黄鼠狼8000余只,被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刑罚。

  该案发生后,因涉及公益保护范畴,社会影响较大,且该11名社区矫正对象均为同一村村民,我院联合司法局专门下沉到该村,对1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宣告,向其讲解应遵守《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并以社区矫正对象危害野生动物罪案为例,让矫正对象结合自身违法行为谈危害野生动物的后果,以及存在的错误认识,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从而增强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筑牢重新违法犯罪的防线。

  通过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服从监管,认真改造,积极参加保护野生动物公益活动,共同抵制猎杀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