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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院、四方协议、多元化联合救助,照亮受害女童漫漫人生路
2020-07-09 08:02:00  来源:灌云县检察院  作者:徐云刚 董启波

  7月7日上午,连云港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家涛、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长春,携带3万元司法救助金,来到灌云县四队镇看望年仅5岁的女童姗姗及其家人。

  

  姗姗出生于一个命途多舛的家庭。姗姗的父亲孙某田幼年丧父,母亲改嫁后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为建档立卡低保户。2015年,17岁的孙某田与女友同居生下女儿姗姗,在姗姗满月后,其母便外出打工几乎未尽抚养义务。2019年8月18日,孙某田被犯罪嫌疑人杨某用刀捅伤致死,留下孤苦伶仃的姗姗与曾祖父、曾祖母相依为命。

  案件移送灌云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未给予分文赔偿,失去经济来源的姗姗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为此,该院第一时间向市检察院作了汇报,市检察院决定成立两级院联合办案组,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对姗姗及其曾祖父、曾祖母开展司法救助。

  通过对当地的镇村干部、村邻走访调查核实,该院就姗姗等3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以及救助金额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人参加。经听证,听证代表一致认为姗姗等3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适当。

  

  7月7日,市县两级院检察官带着申请到的首笔3万元司法救助金前往姗姗家,同去的还有灌云县妇联、扶贫办、四队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他们也专门给姗姗送去了扶贫慰问金、学习用品等物品。

  看着腼腆地躲在曾祖父身后的姗姗,陈长春检察长语重心长:“老俩口子身体还好么?我们检察院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司法救助,这笔钱要用于孩子上学,要尽最大努力把孩子培养成人成才。”

  

  考虑到其曾祖父母年事较大,姗姗心智尚未成熟,没有能力管理好司法救助金,为保证司法救助金有效监管和合理使用,两级院分别与被救助人、四队镇民政办以及所在村委会签订四方协议,协议规定:司法救助金暂由四队镇民政办保管,专款专用,每年向姗姗发放一万元,用于其学习和生活,直至其18岁,确保姗姗能有学上、上好学、能成才。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及所在村委会共同对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在随后召开的联合救助圆桌会议上,市县两级检察院、灌云县妇联、扶贫办、四队镇党委政府就落实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共商对策,并就姗姗心理疏导、免除教育费用、纳入兜底保障以及为其曾祖父提供公益性保洁岗位等方面明确职责和帮扶措施。

  编辑: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