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在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往往因为很多鸡毛蒜皮的事引发种种不愉快,灌云县四队镇的两位村民就因鸡吃了菜这鸡毛蒜皮的事情引发口角并大打出手,最终造成一方轻伤。
近日,灌云县检察院运用“检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达成谅解协议。
2019年11月21日,犯罪嫌疑人金某家的鸡跑到邻居严某家的菜地里吃菜,严某前往金某家讨要说法,双方由争吵继而引发打斗,打斗过程中,金某造成严某左手臂受伤,经法医鉴定,严某左尺骨一处骨折,属于轻伤二级,金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案发后,邻里关系恶化,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多次调解未果。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本案因邻里关系引起,简单作出逮捕决定不利于案件办理和矛盾化解。
为此,该院积极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将双方约至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现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检察官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从中发现矛盾症结,通过讲情、讲理、讲法,让双方意识到邻里和睦的重要性,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最终,犯罪嫌疑人金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严某人民币4.4万元,被害人严某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并不再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今后邻里之间将和睦相处。
2019年以来,该院积极推行检调对接机制,协同人民调解等社会积极因素,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开展检调对接工作,成功调解涉毁坏财物、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罪名案件30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官提醒:“让一让,三尺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邻里之间应当互爱互敬,互帮互助,谦让和善,宽容礼让,切不可“得理不饶人,无理搅三分”。如果产生矛盾,一定要冷静处理,合理解决,即使矛盾无法调解,也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激化矛盾,甚至可能触犯刑律,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