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推进检察事业长远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目前,检察机关在选拔、培养、管理后备干部这项基础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改进。
一、检察后备干部培养存在的现实问题
1、后备干部队伍总量偏少,结构不尽合理。检察机关在招录工作中坚持逢进必考原则,选拔了一批优秀青年干警,司法考试通过率逐年呈上升趋势,但基层院仍然缺编严重。符合《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条件的后备干部数量偏少,年龄层次、知识结构都没能形成科学的体系。
2、后备干部选拔体制存在一定问题。检察机关接受上级检察院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这双重地位决定了后备干部的选拔主要通过同级组织部门推荐和考察。这种体制会形成这样一种局面,检察机关认为合适的人选而组织部门通不过,组织部门往往会选拔自认为合适的人选到检察机关工作。在实际中存在为数不少外行领导内行的事例,往往跟组织部门过多干预检察机关人事有关。由于后备干部选拔比较封闭,没能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机制,造成现实后备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整体素质不高。
3、后备干部“有备未用”现象突出。在推荐后备干部时,往往从当前工作需要考虑得多,着眼于领导班子结构长远需要考虑得少;对重要岗位、资历较深的干部考虑得多,对优秀年轻干部考虑得少;对检察业务部门考虑得多,对综合保障部门考虑得少。这势必导致使后备干部队伍与领导班子年龄、学历专业结构等需求存在相当的距离,互补性、合理性不强,队伍建设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结果是“备而无用”,导致“备而不用”。
4、后备干部成长艰难。目前,检察机关对后备干部培养方法和途径单一,把后备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或多岗位锻炼措施不多,缺乏一专多能全面手。检察机关内部交流力度较弱,定期轮换制度尚未成定律,使得后备干部在一个部门、一个位置呆的太久,容易产生惰性,也易产生“承包田”意识,缺乏综合锻炼,业务能力单一。即使放在领导岗位,也难以胜任和做好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
针对后备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具有检察特色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1、科学选拔确定后备干部。通过“五法”进行选拔。即:一是普遍考察,结合考核干部考察班子,按照“四化”方案和后备干部标准条件,对所属干部逐个考核排队。二是民主测评,通过干警大会,以民主推荐、不记名投票方式在超过半数推荐票的人员中确定。三是个人自荐,领导班子成员和干警都可向组织部门推荐自己或是其他干警,经干部部门考核通过的,可作为后备干部人选。四是重点考察,对于工作中实绩突出、业务精湛的年轻干部作为后备干部重点人选进行重点考核。五是在执行重大、特殊任务或专项活动中,注意考察和发现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作为后备干部人选。
2、因材施教、多策并举培养后备干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有目的、有计划对后备干部进行全方位的
培养,以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集中培训,每年有计划选送后备干部到党校或检察官学院培训学习,安排开展社会调查,对他们进行政治、业务理论考核,使后备干部能够系统具备上岗所需的知识和能力。二是传帮带,检察长结合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民主生活会、考察干部等时机,给后备干部教方法、传经验、提问题、下任务,进行指导实践。三是压担子,对后备干部通过轮换岗位、临时主持工作、落实责任制等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多压担子,提供其崭露头角的平台,使其经受实际岗位锻炼,丰富工作经验,提升组织协调能力,从而开阔事业,全面走向成熟。
3、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推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在发现、确定、培养后备干部的过程中,多手段多措施确保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健康、稳健、高效发展。一是坚持定期考察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对后备干部都要进行一次考察,全面掌握他们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行、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生活、社交情况,把考察结果作为后备干部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二是坚动态管理制度。在充分掌握基本情况的前提下,适时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充实。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出现问题,不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工作一般无政绩的;年龄偏大的;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的,及时进行调整。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合理的结构和足够的潜力。三是坚持汇报谈话制度。后备干部对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分析回顾,写出书面报告。干部部门应与后备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交流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
4、动静相宜,备用结合,创新后备干部使用途径。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陈旧观念,树立唯才是举、知人善任的用人观,拓宽渠道、创新途径,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一是适时提拔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全面成熟的后备干部及时提拔任用,以推动深挖潜能、增长才干,提升效能,促进工作。对表现优秀的要不拘一格、大胆破格。提拔任用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挑选,真正做到备而有用。二是公开选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为更多年轻后备干部脱颖创造机会。三是轮岗交流。本单位、本系统不同职位、不同岗位定期轮换,培养多面手、全能冠军,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锻炼机会,为年轻后备干部走向全面成熟创造条件。四是疏通进出口。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交流轮换制等干部制度,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做到能上能下,畅通进出口渠道,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提供空间。
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战略性工程,需要在检察改革中不断打破陈腐观念,创新用人机制,及时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