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520
“爱你 爱你 我爱你”
当2020遇上520
多年难遇的表白日
在这甜蜜的日子里
你的朋友圈是不是
又被各种浪漫表白刷屏了
对于单身的你来说
是不是想谈个恋爱,早日脱单
但追逐爱情可要擦亮双眼
否则一不小心就会遭遇“情人劫”
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小编盘点了灌云县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婚恋诈骗常见的几类案件,希望广大网友能够引以为戒。
案例一
谈恋爱吗?好看的“越南新娘”那种
来自云南的杨小甲投靠嫁在灌云县南岗镇的亲戚,意欲谋取一份工作。灌云县南岗镇大龄青年李某请托其介绍对象,正愁赚钱无门的杨小甲觅此“商机”,便马不停地赶回老家,纠集老乡杨小乙、罗三、马小丁及其女友杨小花组建“骗婚团”,其中,杨小花假扮“越南籍未婚女孩”,杨小甲负责谈彩礼钱,马小丁扮演“越南籍未婚女孩”的表哥,其他两人驾车,并就分赃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还约定得手后接应杨小花伺机潜逃。
两方见面便彼此“中意”,经讨价还价,李某交给 “媒人”杨小甲六万元彩礼钱,杨小花留下来“过日子”。孰料杨小甲等4人因分赃不均,半路上大打出手,杨小甲等人抛下马小丁后驾车逃窜,分文未获的马小丁又折返到李某家索要4万元彩礼费,否则要将“表妹”带回去。感觉上当受骗的李某选择了报警,随后,警方迅速出动,于半路将潜逃的杨小甲等人抓获。
最终,杨小甲等5人因涉嫌诈骗罪,被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三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二
谈恋爱吗?给“见面礼”就结婚的那种
犯罪嫌疑人陈某萍以“年纪大了想早点结婚”为名,通过媒人介绍与灌云县四队镇村民朱某相亲。见面交流后,陈某萍称对朱某的条件很满意,便直奔主题“谈婚论嫁”。陈某萍表示,既然自己已经同意结婚,朱某要给她3000元“见面礼”,还要帮其买新衣服、新鞋子。相亲“成功”,朱某“喜上眉梢”连忙答应,给了3000元现金后又专门带陈某萍到商场购买服装和鞋子等物品。接过衣服和鞋子后,陈某萍表示还想再逛逛街买点其他东西,让朱某先回去,晚上再联系。朱某信以为真,等到晚上再联系陈某萍,发现电话早已关机,发现上当受骗的朱某报了警。
审查发现,在短短的3个多月时间,和朱某一样被陈某萍以同意结婚但要先给“见面礼”方式诈骗的受害群众有4人,涉案金额近2万元。
最终,陈某萍因涉嫌诈骗罪,被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灌云县法院人民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三
谈恋爱吗?“白富美”的那种
犯罪嫌疑人祝某虚构自己是某集团公司董事长,美国留学归来,在南京创业成功,至今单身未婚的“白富美”形象,与被害人李某某在微信群中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交往期间,祝某以各种理由拒绝给李某某提供其手机号码,并拒绝视频和语音聊天,但是对李某某发送的520元、888元、1314元等“表达爱意”的红包来者不拒,并先后以需要治病、旅行、购物、母亲过生日等理由多次骗取李某某财物,涉案价值十六万余元。
最终,祝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检察官提醒:
当前,婚恋过程中的诈骗案一直高发不下,诈骗手段令人“防不胜防”,很多青年男女特别是大龄青年“屡屡受害”。
为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网友:
第一,在“越南新娘”等外籍女子参与的婚恋诈骗案中,犯罪分子往往抓住受害家庭急于为儿子寻求配偶且贪图结婚成本低等心理,以结婚的名义骗取被害人支付礼金,以达到诈骗的目的,为此,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和法律意识,在没有全面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切不可轻信,更不要轻易给予财物。
第二,在涉及钱财问题时,不要轻信婚恋对象的“借口”,刚认识就以各种理由借钱的,十有八九是骗子,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在结婚登记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特别是大笔的经济往来,如大额的借款等等,遇到问题一定要与身边亲朋好友多沟通、多询问,防止掉入“陷阱”。
第三,网络交友一定要谨慎,交往之前一定要核实身份。从办案中发现,大多数受害者都会被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与表面行为所迷惑,未认真核实其真实身份,从而上当受骗。因此在社交软件上碰到所谓的“高富帅”、“白富美”、“海归”等成功人士,更要注意分辨,提高防范意识。
如果最终还是被骗,一定要留好对方的手机、微信、QQ、银行卡号等信息以及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并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