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县(市、区)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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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下法律树 开出安全花”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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