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与刚刚挂牌的灌云县生态环境局举行互派挂职交流干部任职仪式,双方建立“干部互派,信息共享”等多项工作机制,形成环境公益保护合力,携手共护灌云“绿水青山”。灌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戚建民参加活动。
根据灌云县检察院和县生态环境局联合会签的《关于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双方互派业务骨干挂职交流作为中长期规划予以施行,挂职交流期限为六个月,挂职交流岗位包括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刑事检察等部门和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法制等部门。此外,两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协调合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合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合作顺利开展。
灌云县检察院与县生态环境局互派业务骨干挂职交流,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互派干部挂职交流要求的具体举措,双方通过建立“干部互派、信息共享”等多项关工作机制,更好地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