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少年法治自护教育,进一步推动“法治进校园”教育机制实施,12月6日上午,灌云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开展“法治阳光·护苗成长”安全自护教育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守波、团县委副书记马兆春以及各中小学校长代表参加聘任仪式。
受聘仪式上,该县教育局局长张伟向陈长春检察长颁发聘书,受聘担任南师大附中法治副校长。由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院其他党组成员也分别受聘担任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由未检部门指定专人为“校园法治辅导员”,这是全市检察机关首创。
县教育局局长张伟表示,全县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优势,进一步创新学校法治教育方式。要与检察机关积极协作,加强配合,为法治副校长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支持法治副校长开展相关工作。
受聘为法治副校长的陈长春检察长表示,此次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是该院率先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的具体举措。该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工作要求,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依法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下一步,陈长春检察长表示:一要立足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要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三是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化合力,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为孩子们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守波提出要求,检察院与教育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发挥平台作用。要采取符合学生心理特点的形式普法宣传,将此次活动的仪式感,检察官们身上的责任感,转化为学生们的获得感,为我县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