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灌云县检察院与霍尔果斯检察院签订了友好共建协议书,正式缔结为友好共建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机关援疆工作推进会精神,以及省区检察院关于援疆工作要求,在连云港市检察院统一带领下,灌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到霍尔果斯市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先后参观了市规划展览馆、新国门、中哈合作中心及市检察院办案环境等,切身感受了霍尔果斯近年来的发展变化。在随后的共建会议上,灌云县检察院与霍尔果斯市检察院签订了《共建友好检察院协议》,共同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加强交流合作,使两地检察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
双方将本着“互帮互学、联手提高、资源共享、共促发展”原则,加强两院在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智慧检务、信息化建设、区域办案合作等方面工作的交流互动,重点围绕人才培养、业务培训、文化建设、成果交流等方面全面开展共建活动,以此拓宽检察工作思路,创新检察工作方法,共同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创新发展,把双方检察工作推向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