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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赴泰州市姜堰区院交流学习 司法责任制改革、侦查监督等工作
2018-03-09 18:05:00  来源:办公室  作者:岳晶晶

  37日,灌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县人大内司委主任戴明等一行6人,来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先行先试单位姜堰区检察院学习司法责任制改革、侦查监督等工作经验。姜堰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祥网、区人大内司委主任刘兆山等领导参加了此次交流活动。 

    

  在交流座谈会上,宋祥网副检察长代表姜堰区院对陈检一行表示欢迎,并就司法责任制改革、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和经验进行了介绍。双方针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咨询,参加交流会的各位领导也对灌云县院提出的问题都一一作了解答。 

   

  近年来,姜堰区检察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改革创新中激发工作活力。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姜堰区院在全省率先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注重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姜堰区院抓住办案“牛鼻子”,全面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成效显著。充分借助区委政法委平台,出台相关机制,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用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探索建立派驻派出所、农委检察官机制,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 

  陈检对姜堰区院充分介绍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表示感谢,认为此次学习考察学到了新办案模式,很受启发。陈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姜堰区院的学习交流,结合灌云实际、借鉴姜堰经验,在推进改革创新、司法责任制、强化诉讼监督等方面作进一步消化吸收,尽快体现学习成效。 

  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