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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看检察官给你来普法
2017-12-05 09:44:00  来源:办公室  作者:岳晶晶

   124日上午,灌云县检察院组织民行、控申、侦监、公诉、执检等业务部门的检察干警在灌云县富源广场参加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法制办、司法局联合主办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检察长助理侍作军参加活动。


  “公益诉讼是我们检察院今年新增加的一项工作职能,这项职能和老百姓身边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生活事项是息息相关的。。。。。。”活动现场,灌云县检察院行政检察科科长李慧兵向群众宣传检察工作。活动中,灌云县检察院通过在现场摆放公益诉讼宣传图板,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宣传了公益诉讼这一检察职能,让群众详细了解了公益诉讼工作的背景,并为现场群众进行了公益诉讼政策解读。同时,检察干警们还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难问题,听取群众的申诉,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受到群众欢迎。

 

  据悉,除法治宣传外,灌云县检察院还将开展宪法宣誓、组织检察干警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宣传宪法等系列活动,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法治观念。 

   新闻链接:国家宪法日的来源 

  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124日正式实施。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1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国家宪法日为124日。 

  201412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