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报告
2017-12-09 11:10:00  来源:

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报告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长春

2017314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我院近两年职务犯罪侦防与预防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职务犯罪侦防工作主要情况

查办与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和源头预防,持续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为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规范执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有案必办,保持惩处职务犯罪高压态势。把职务犯罪侦防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处、预防两手抓,不断提升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的影响力、震慑力、有效性。近两年,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35件5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3件39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5人。

一是突出查办有影响大要案。共查处各类大要案32件,占立案数的91.4%,其中100万元以上5件6人。如查办的县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原副主任周某侵吞600余万元特大贪污案。注重查办发生在机关单位、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共查办科级干部大案6人。如依法查办了灌云县卫生局原局长马某受贿案、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原检验科主任周某受贿案、连云港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原主任王某受贿案、灌云县环保局原副局长陈某受贿案、县环保局临港产业区分局原局长吴某等玩忽职守、贪污案、县供销联社原党委书记张某等滥用职权案。

二是强化侦查一体化优势。坚持精细化初查、集约化办案、兵团化作战,发挥上下一体、统一领导的侦查工作组织优势,在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指挥下,积极参与查办医疗领域和建设工程领域“专案”。如在查办连云港市二院周某受贿案时,与市检察院反贪局协同作战,有力查证了涉案医疗企业、医疗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上下游关联线索,以强大攻势突破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坚持全院“一盘棋”,建立跨部门配合协作机制,集中自侦、刑检、法警、技术等部门力量全面展开侦查工作,审讯组和外围取证组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如由外围取证组查清某涉案医院在医疗检验设备采购过程中的具体“政策”和操作程序,一举查清医院设备及耗材采购情况、重点岗位特别是重点对象在医疗设备采购中的特殊作用等关键信息,并将所查的证据第一时间反馈给审讯组;审讯组同时将审讯的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外围组,内外协作紧密,全力突破案件。

三是凸显侦查信息化功效。坚持建用并举,促进办案与技术深度融合,在建成侦查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心、电子取证实验室、信息平台智库等基础上,推动技术协助办案,提升办案科技含量及信息化水平,在电子证据依法调取、有效使用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近两年查办的每一起案件,均根据案情需要,综合运用话单分析软件、电子数据提取设备、心理跟踪仪等信息设备,充分运用检务通软件,方便快捷查询银行信息、房产信息等,有力助推案件的多方拓展和审讯突破。如在查办连云港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唐某单位行贿案中,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仅掌握了唐某单位行贿的证据,同时还深挖出连云港市中医院和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的相关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有力推动医疗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是深挖窝串案,扩大侦查办案效果。针对群体性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发案环节,运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发散思维,坚持以行贿人为锁链,把握发案规律,立足“从行贿查受贿,再从受贿继续查行贿”的立体化深挖思路,进一步挖掘案中案。近两年办理的职务犯罪窝串案占办案总数的61%,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九龙云天集团原董事长尤某行贿一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深挖线索,成功办理了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原站长王某贪污、受贿案,原办公室主任、会计杨某贪污案,九龙云天集团原总经理杨某单位行贿案。在办理医疗卫生领域唐某单位行贿一案时,按图索骥,成功办理了连云港市二院的检验科主任周某受贿案 ,同时发现成案线索3件。

五是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规范线索管理,协同控申等部门全面梳理在手线索,进行分类、分层分析评估,并根据案件线索可查性及成案率大小进行分级管理。围绕在手线索分头到相关领域排摸调研,收集信息,尤其对潜在的窝串案线索,注重基础信息集成,集中力量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提高线索成案率和大要案率。近两年,在打击扶贫领域、环保领域、医疗领域、新网工程等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中均取得良好成效。共办理相关案件17件29人。

六是拓展渠道扩大犯罪预防覆盖面。围绕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制定《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检察服务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实行“六个一”服务举措,紧扣征地拆迁、资金流转等重点环节,参与重大项目预防。如在深入连淮扬镇铁路建设现场开展重大工程预防过程中,发现并移送恶意骗取工程补贴款284万元犯罪线索,挽回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损失。在县经济开发区和临港产业区成立检察工作站,为非公经济集聚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出台《服务保障临港产业区化工环保整改六项措施》,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及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活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在派驻杨集检察室建成全县农村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基层执法人员专场预防活动600余人(场)次,把职务犯罪预防向基层一线延伸。

(二)严格规范,切实强化办案质量效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体现人文关怀,增强办案质效。如查办的扶贫公益岗位贪污窝案,共有6人涉嫌贪污犯罪,对此,根据犯罪不同情节,区别对待,仅对3人立案侦查,对其他3人予以政策、法律教育,做到宽严相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一是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省检察院关于严格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规范使用办案工作区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范涉案款物扣押冻结处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批准逮捕、撤销和不起诉案件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的规定。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审录分离、办案工作区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制度,防止违法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理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全程网上运行流转和全程监督预警,促进严格规范司法。

三是完善外部监督制约。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案件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坚持人民监督员对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实行监督,所有侦结案件均及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及时公开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四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重要情况、重要举措、重大典型案件,自觉把办案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办理并反馈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诚恳听取、认真落实。两年共征集人大代表各类意见建议40余条,均已落实或整改到位。

五是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办案机制,既依法独立办案,又强化沟通配合,形成查处案件的工作合力。在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加强与本院公诉部门的联系,交换意见,争取支持,保证案件定性准确、证据扎实,加快案件审理速度。对于获取的重要线索及时报上级院备案,和上级院共同对线索进行评估分析,研究侦查方案和侦查方向,适时组织查办,通过上级院指导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苦练内功,努力打造过硬侦防队伍。针对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社会关注度高、要求严、政策法律性强的特点,始终把侦防队伍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严字当头,打造忠诚可靠、锐意进取、勇于担当、拼搏奉献的高素质队伍。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引导侦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宪法法律意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刘文胜、全国时代楷模王继才、王仕花夫妇、县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张浩烈士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警爱岗敬业、忠诚履职。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走精品化办案之路,提升侦防能力和水平。强化实战应用业务培训,着重提高干警主动收集发现线索能力、精细化初查能力、科学化审讯能力、运用现代科技信息突破案件能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了三期职务犯罪侦查业务培训班,对侦防干警进行全封闭培训练兵。办理的董某等六人贪污窝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优质案件”,杨某行贿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一案一分析”

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侦防部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反贪、反渎、预防局长重大事项报告、侦防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分析通报制度。建立完善“一案三卡”、执法违纪记录、八小时外异常行为干预警示等工作机制,对侦防干警八小时内履职尽职、八小时外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对侦查办案活动提出“十个依法、十个严禁、十项承诺”,对群众有举报、当事人有反映的问题坚持一律受理、一律严查、一律公开处理结果。

二、当前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与党和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和期待相比,与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稳定、廉洁高效软环境新形势相比,我院职务犯罪侦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办案过程中的“两难”问题还比较突出。困扰制约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的案件线索发现难、查证难等问题仍比较突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还需要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较少,行政执法信息尚不能完全共享,制约了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司法办案能力有待强化提升。有些检察人员审讯水平和技巧还有待于提高,深挖窝串案不够,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把握不准,对相关行业、领域的知识学习研究不够,主动发现线索、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排除阻力干扰的能力不强,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受司法责任制改革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影响,侦防队伍还需要在增强定力、敢于担当、大局意识等方面做细做实工作。

三是反渎工作还需社会理解支持。渎职侵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没有被社会广泛接受,近年查办了一批涉及国家补贴类案件,打击的是负有审核职责部门相关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徇私情、私利导致国家资金被骗取,其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给国家和群众造成了重大损失。轻刑化问题还比较突出。部分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仍然在原岗位上工作,法纪衔接及处罚执行不够彻底。

四是人员、装备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侦防队伍整体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影响办案工作开展。侦查及预防装备相对滞后,侦防手段较为单一,信息化程度不高,科技含量较低。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的打算

将围绕中央提出的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反腐防腐,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侦防工作。

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突出查办发生在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中的犯罪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强化侦查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国有企业人员及国有资产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突出查办借改革之机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和民政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民生民利;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突出查办主动行贿、多次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案件,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着力加强过硬侦防队伍建设。以深化司法改革、检察改革为契机,健全完善职业保障机制,推进职务犯罪侦防工作职业化建设。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教育和引导侦防干警端正司法思想,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言行,坚持理性平和司法,强化人性化办案,加强人文关怀,坚决杜绝和排除非法证据。推进智慧侦查建设,更加注重办案时机,注重策略方法,促进初查工作实现信息化、精细化、一体化,立案侦查工作实现智能化、规范化、专业化,运用大数据提高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全面提升办案工作的科技信息含量。实施人才强侦、科技强侦战略,以实战实用为重点,加强分类培训和专业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大力提高履职能力本领。继续坚持严字当头,从重从严查处侦防干警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反腐败队伍出现腐败问题,确保侦防队伍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积极营造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更加自觉地把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干扰。建立健全内外部人员干预办案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依法及时顺利查处犯罪。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良性合作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进一步加强举报宣传工作,健全完善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制度,更加注重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了解、支持、参与检察工作的良好司法环境。

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报告,既是对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更是对检察工作的热切关心、强力支持,是促进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稳步、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将珍惜机会,抓住机遇,认真听取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要求,全面改进、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水平,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加快办案节奏,强化办案效果,推动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健康、稳步、深入发展,为服务强富美高幸福新灌云建设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检察保障!

 

  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