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院召开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新闻发布会
2017-11-15 18:01:00  来源:办公室  作者:岳晶晶

  1115日,灌云县院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侍术祥就提起公益诉讼政策解读、该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工作构想向社会作通报说明。全县14家行政执法单位及部分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县电视台等4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侍术祥副检察长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制度的政策进行解读,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背景,通报了我院近两年来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提出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展望,深化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构想。 

   

  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张莉云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公益诉讼案件呈现的特点、办理公益诉讼的案件具体程序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9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中提出“中国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一重要论断,灌云县院着重围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最新论断、最新指示,紧贴县委“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及“建设和谐美丽新灌云”工作大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深入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公益诉讼政策解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下午表决通过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法中,自201771日起施行。 

   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民组织,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又可以依据民事法律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达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效果;而对于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除了部分案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职。根据案情需要,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并不影响对涉嫌犯罪行为的处理,而且可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更好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此次修改中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就诉讼范围,检察机关最核心的公益诉讼目的是保护公益,最基本的出发点是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特别是人民群众对侵害公共利益行为的关切。修改中还设立了诉前程序。其中规定,民事公益诉讼中,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