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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虚假婚姻登记撤销了
2024-11-15 09:06: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史隽 何若愚

  本报讯(记者史隽 通讯员何若愚)日前,市民陈某打电话到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把成功撤销婚姻关系和拿到低保补助的喜讯一股脑儿地向办案检察官分享。

  2004年11月,42岁的陈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后第三天,张某便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陈某多次寻找无果后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却因为张某缺席,一直未能办成离婚手续。

  2022年,陈某因生活困难向当地政府申领低保。没有想到,却被告知不符合低保条件,原因是张某的经济状况无法调查核实。

  “我妻子早就失联了,怎么调查?”陈某急得团团转。最终,他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并不存在的婚姻关系,但因证据不足无法撤销。今年6月,陈某向诸暨市检察院求助。

  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立即走访调查,最终查明张某2004年12月在嵊州市与另一男子再次办理了结婚登记。当时婚姻登记信息尚未联网,工作人员并未发现其中的问题。然而,检察官发现其中另有端倪,这个张某并非是与陈某登记结婚的妻子张某,双方从未见过面,互不相识,张某的身份信息显然被冒用了。

  查明事实真相之后,该院依法向当地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妥善处理案涉婚姻登记信息。调查核实后,民政部门随即撤销了陈某与张某的婚姻登记。至此,陈某恢复了自由身。

  检察官发现,此类身份信息不实的虚假婚姻登记案件并非个例,严重损害了婚姻登记的公信力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与民政部门多次会商后联合出台了《关于查处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协作意见》,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一排查撤销虚假冒名婚姻登记,从源头上预防同类问题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王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