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王智成)近日,家住浙江省新昌县某小区的高女士看到自家小区电梯刚维修保养过的公告后,专门打电话告诉新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
高女士是一名“益心为公”志愿者。今年4月,高女士发现自己居住的某小区电梯长期未进行维保,及时将此问题反映给新昌县检察院。该院检察官随即到现场调查核实,并根据电梯维护保养相关规定构建电梯安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模型,结合大数据排查,对部分医院、小区、企业、酒店等场所内的电梯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部分电梯维保公司存在虚假维保、超期维保、未依照规定组织安全和技能培训等不符合电梯安全规范情形。
新昌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全县电梯维保单位监管力度,并建立健全电梯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截至今年8月底,新昌所有在用电梯均已进行了定期维保。
有些电梯维保公司为了经营,故意向电梯使用单位降低报价,中标后却不能依法进行维保。对此,新昌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细化问题清单,促进电梯维保行业、物业服务行业规范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