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房立静)“这些无障碍设施建好后,来公园更方便了!”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验收,代表们体验后高兴地说。
2023年5月,罗庄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一处国家级湿地公园里缺少无障碍设施,公园桥梁底部台阶、景点之间的错层台阶等处都没有轮椅坡道或者缘石坡道等,导致乘坐轮椅的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无法正常进入公园,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的规定,侵害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该院遂对此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该院经调查查明,该湿地公园于2022年升级改造,区住建部门为建设单位,但其在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落实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三同步”规定,致使无障碍设施缺位。
2023年6月,罗庄区检察院向区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建设无障碍设施。住建部门书面回复,将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单位尽快整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住建部门未能对该公园开展实质性整改。
今年7月,该院经过现场勘察后发现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旧未能完成,遂依法对住建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区住建部门在收到起诉书后,再次组织设计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听取检察机关、残联等部门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计划在公园内建设、改造15处无障碍设施。
8月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观摩庭审,并对庭审情况及区住建部门的改造方案发表监督意见。随后,湿地公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全面动工,并于22日竣工。8月23日,该区检察院联合残联等部门,邀请专家及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到湿地公园实地跟进整改情况,并参与竣工验收。当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