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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后再也不会乱砍滥伐了”
2024-06-17 16:09: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戴小巍 饶学兵 江然

  “之前不明白为什么检察院都对我不起诉了,林业部门还要处罚我。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我现在全明白了。我愿意履行补植复绿的法定义务,今后再也不会乱砍滥伐了。”日前,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就一起滥伐林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在案发地的村委会召开座谈会,被不起诉人吕某在座谈会上说。

  2023年,吕某、肖某购买村集体的山林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销售获利,丁某明知待售林木系滥伐的林木仍予以收购。案发后,因滥伐和非法收购的林木数量较大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对吕某、肖某和丁某分别以滥伐林木罪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立案侦查,后移送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该案证据进行了认真审查,发现吕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从宽情节,遂依法对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根据最高检“行刑双向衔接”的有关意见,麻城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该案及时移送至负责行政检察业务的部门审查。

  行政检察官根据森林法等法律,结合案情对该案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检察官认为,3名被不起诉人的行为违反了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有必要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督促行政机关对3人给予行政处罚。今年2月,麻城市检察院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督促其依法对3名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

  3月,麻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中发现,林业部门以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存在阻力等为由一直没有对吕某等3人给予行政处罚,被不起诉人补植复绿的法定义务一直没有履行到位。鉴于此,该院行政检察官联合林业部门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被不起诉人所在的村委会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座谈会。面对3名被不起诉人对林业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的不理解,检察官和林业执法人员围绕行政处罚的必要性等,从法理情等方面进行充分阐释,最终打开了3人的法结和心结,促成3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

  座谈会后,林业部门对吕某、肖某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被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并责令其补种被伐株数3倍的树木;对丁某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的违法行为处以违法收购林木价款2倍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2023年以来,麻城市检察院通过探索建立“不起诉”与“行政检察”“行政执法”“跟进监督”衔接机制,共办理132件行刑衔接案件,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意见书32份,有效实现了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编辑:王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