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夏海燕 高明)“土壤水分含量太高,种植水稻容易倒伏,要保证多余的水能排得出去,为6月种稻谷打好基础……”日前,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块基本农田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湖北省人大代表、公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股长欧阳静受邀参加,并对农户刘某进行技术指导。
2023年5月初,公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刘某非法占用23.7亩基本农田挖鱼塘,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依法对相关行政机关立案、启动诉前磋商等程序,监督相关单位积极履职,重新恢复该基本农田的面貌,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现象。
“我知道这是基本农田,但是不知道不能改鱼塘,为了挖鱼塘,我已经投资了28万多元。”当检察官跟进整改情况时,迟迟未整改的刘某向检察官诉苦,其家属也是情绪激动。
但耕地红线坚决不可逾越。检察官耐心地向刘某解释,基本农田属国家重点保护的耕地类型,农田变鱼塘,可能会对耕作层造成破坏,致使土地肥力下降,造成作物种植困难,这会侵害国家土地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当地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也对刘某进行释法说理,刘某明白了私改农田的危害性与违法性。“我因为缺乏法律常识,犯下错误,我蛮后悔。”刘某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整改。
如何整改?检察官与刘某一起商议,争取既恢复基本农田功能,又能最大限度挽回其经济损失。
检察官现场调查完毕后,同乡镇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进行研讨,最终确定鱼塘恢复为基本农田的整改计划。
同年5月中旬,检察机关和镇政府协助刘某销售近万斤成鱼及鱼苗,尽量保住刘某的“钱袋子”。随后刘某使用抽水设备降低鱼塘水位,用挖掘机对其内部及四周池埂按虾稻田标准改造,基本修整完成后,留浅水层使用旋耕机“打田”。
该农田经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验收,由卫星定位扫描确认整改合格。刘某于同年5月底投入虾苗,进行小龙虾养殖,产生一季效益后,于6月底7月初耕种稻谷,10月收割后土地自行休整。
从发现线索到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方案、督促落实,检察机关仅用20余天的时间,监督鱼塘完整恢复成农田。
“虾稻田有特殊性,稻谷种植时间相对滞后,生长期可能会遭遇灾害天气,比如9至10月的寒露风,所以水稻播种时间要适当提前,在品种选取上可以选择短生育期的品种。”“回头看”的现场,就农户如何利用这块田地获得更大的收益,欧阳静给出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