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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短租房骗长租人“二房东”获刑罚
2022-06-10 09:32: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刘学伟)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通过短期租房再长期出租的方式骗取了4名被害人3万元,还在取保候审期间又重操旧业再诈骗。日前,由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二十出头的梁某只有初中文化,成年后在某火锅店打工。微薄的收入让梁某不安于现状,在一次向朋友抱怨时,朋友的一席话让梁某动了歪心思。朋友说有的人用短租房去联系长租人,一次性骗取长租人的租房款。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梁某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路子,便迫不及待地开始了尝试。

  2021年3月至7月,梁某先后通过短租的形式取得了三处房屋的使用权。之后,梁某在网上发布租房广告,并以房主的妹妹、女儿等身份,以帮家人出租房屋的名义,先后骗取了3名被害人共计2.23万元。

  2021年8月,梁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考虑到梁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返还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法可能被判处缓刑,经梁母申请,公安机关于同年9月依法对梁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然而,梁某虽然表面上真诚悔改,但实际上并没有迷途知返。今年1月,梁某因手头紧张故伎重施,骗取了被害人康某7600元。一犯再犯的事实足以表明梁某主观恶性之大,2月17日,梁某再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溪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编辑: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