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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四项工作机制落实“三号检察建议”
2020-12-08 09:17:00  来源:检察日报

  为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切实加强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遂平县检察院会同当地法院、公安局、人民银行支行、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出台了《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协作机制》,明确建立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即联席会议机制,线索移送、核查、督办、反馈机制,提前介入机制和联动执法普法机制。

  联席会议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与日常信息实时共享两种方式,建立涉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各处置环节动态台账,实时共享必要数据和案件动态,并按有关线索移送、核查、督办、反馈机制,确保及时果断处置。

  线索移送、核查、督办、反馈机制。明确各单位发现的金融违法犯罪线索,要根据其风险等级、行为性质、法律责任等移送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核查,线索受理单位要及时将核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向移送线索单位反馈。

  提前介入机制。检察机关针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一介入”,通过参加案情研判、案件讨论、查阅卷宗等方式,从事实和证据角度,提出侦查取证建议,必要时商请法院共同会商,建立提前介入案件“十日一反馈”和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即时反馈”制度,确保提前介入质效。

  联动执法普法机制。各单位共同协作参与金融违法犯罪全方位惩治体系建设,通力配合重点加强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时管控、追赃挽损以及相关财产刑强制执行工作;充分完善金融违法犯罪法治宣教措施,通过宣传册、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方式参与预防宣传,不断扩大传播力和覆盖面。

  编辑: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