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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专业扛起责任
2018-02-07 16:44: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何秋珠 周晶晶 田第潘
 
 
【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入员额快两年了,你的感受如何?”每次面对身边亲朋好友的询问,我都会打开话匣子,向他们讲述我的履职感悟。

  2016年3月,我30岁。通过严格的专业测试,我成为了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检察院首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员额检察官,这几个字分量很重,对我是一种莫大的肯定和激励。入额后,最明显的是感到手中的“权力”变大了,此前,不管简单还是复杂的案件,起诉书都需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而现在,绝大多数案件都得靠自己把好关。

  如何扛起这份责任?我的回答是:让自己变得更专业。检察工作专业性极强,必须持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善于主动思考,并把这种研究型思维带入日常工作中。

  2016年9月,入额仅半年的我接手一起“不一般”的强迫劳动案:2005年到2007年间,犯罪嫌疑人熊某先后雇请孙某等人来到武汉,强迫她们在自己店内从事按摩工作,直至2016年6月案发。

  到案后的熊某拒不认罪,还辩解其与员工之间只是业务关系,既没有限制其人身自由,也没有强迫其劳动。

  面对繁复的案卷,我通过对大量判例进行分析对比发现,传统的强迫劳动案件中,被告人多会从身体上限制被害人自由,而该案中熊某的犯罪手段却有很大不同。

  “熊老板承诺我们走的时候给工资,她说现在给工资会被家里人要走。”面对案卷中诸如此类的话语,我作出判断: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

  然而,此案时间跨度长达11年,证据又非常单一,仅有被害人陈述,且前后不一,因而公安机关在移送案件的时候对是否构成强迫劳动罪也持有疑虑。

  我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从收集书证入手。后续收集来的书证显示,熊某强迫被害人打下的“收条”、签下的“合伙协议”等,与被害人此前的陈述产生很大矛盾。抓住矛盾点一一追问,被害人作出了真实清晰的陈述,将整个案件理清,并结合熊某扣发工资、扣留身份证等行为,证实了其通过精神控制强迫她们劳动的犯罪事实。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检方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均得到判决认定,熊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只有专注专业,才能更好地坚守公平与正义,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在众多的感悟中,这大概就是我最想表达的。

  (何秋珠口述,本报记者周晶晶通讯员田第潘整理)

  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