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云县检察院就办理的涉及客车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得到该局的高度重视,积极采纳。
近期,灌云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客车站外揽客带货,将“非法疫苗”“野生蟾蜍”等运至外地,严重威胁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为此,该院开展了“客运车辆站外揽客带货专项治理”,通过对客车站外揽客带货情况明察暗访,发现客车揽客带货多发生在客运站出站口、交通主干道路边、高速出入口等处,“有效”规避了客运站的安检,极易夹带违禁品上车,形成安全隐患。在综合分析客车在行业监管、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问题的基础上,该院专门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根据前期调查发现的问题,从进一步健全完善客运管理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客运行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强化科技监管力度,加大对站外揽客带货行为处罚等方面,向该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进行研究,迅速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在客运领域进行整改,投入数十万元安装固定监控设备和客车动态监控GPS,对违规客车进行实时取证和监管,并先后约谈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5 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查处客运违章105起,处罚22.3万元。同时,建立日常稽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设点稽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有效遏制了客车站外揽客带货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