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军人依法优先权益,自8月1日以来,灌云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涉军人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今年9月,灌云县检察院在筛查涉公路公益诉讼线索中发现,该县两家客运车站在保障军人购票、进出车站及候车等应当提供优先服务、依法给予优待的工作中,没有将“军人依法优先”有效落实,如有的车站缺少“军人依法优先”提示标识、未设置军人军属优先通道等,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
9月13日,灌云县检察院向县交通运输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在客运站进站及出站口、购票窗口等醒目位置增设军人依法优先标志;设置军人军属优先通道;对军人实行依法优先购票并于醒目处设置标志等。
目前,该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响应,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并表示将继续完善相关工作,以扎实的工作举措切实保障军人依法优先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