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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2020-03-30 16:13: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加检察办案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3月24日上午,灌云县检察院对郭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玉荣主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等各界代表参与听证评议,案件当事人及案件相关人员到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侦查人员就案件办理情况、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过及到案后的认罪情况作了说明;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审查认定的事实及案件的相关证据,并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现场向被害人近亲属致歉,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表示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综合考量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近亲属表示郭某某已就民事赔偿部分履行完毕,且真诚道歉,当场对郭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完全赞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作出不起诉决定。”会上,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充分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同意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2020年3月26日,该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充分考虑案件事实、情节和各位代表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编辑:侍作洋